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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基自贸区主要优惠政策汇编 |
一、公司设立方面:
1、园区内鼓励外商独资或合资经营。
2、外商可以随时撤出投资。
3、外资所得利润和红利可以自由汇出。
4、园区内的企业享受尼日利亚企业的同等国民待遇。
二、税收优惠政策:
1、现行尼日利亚有关税收、关税和外汇管制的法律和规则不适用于莱基自由贸易区;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对自贸区均应予以免除。
2、自贸区内企业和投资人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制成品、机器和设备、消费品及其他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物品,均免征联邦、拉各斯州和各级地方政府所要求的进口关税,且不受配额限制。
3、所有在自贸区内生产制造或加工的制成品可在尼日利亚国内市场销售。且在此情况下,海关只对生产制成品所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征收关税。
4、尼日利亚是《洛美协定》的成员国,莱基自由贸易区生产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和美国享受优惠关税和特别优惠税率。
三、经营与贸易方面:
1、园区内产品可销往尼日利亚本国市场,海关只对生产制成品所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征收关税。
2、货物进出口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由于《非洲增长与机会法案》,区内企业对欧盟和美国出口不受配额限制。
3、区内禁止罢工和封闭工厂。
四、土地方面:
1、根据相关法令向入园企业租售土地及厂房。
2、土地使用年限为99年。
3、工厂建设期间免收土地租金。
五、其他服务方面:
1、园区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
2、可代理企业办理入园所有手续。
3、政策答疑,投资咨询。
4、为入园企业提供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服务。
5、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入园企业办理法律及财务咨询及代理服务。
6、引入物流、贸易公司为入园企业提供物流及贸易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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